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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与公信社会的基石

2024-07-08 09:03

发表于山东

淄川融媒消息 7月4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作为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的总抓手。

自200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2011年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对政务公开提出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明确要求。淄川区始终坚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为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

《方案》绝非一份简单的文件,而是现代政府治理理念与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深度融合的结晶,是构建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蓝图。

政务公开是信息透明的有力保障。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与服务者,其一举一动皆关乎公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方案》,各类政府信息得以有序地走出“深闺”,无论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文件,还是具体行政事务的办理细则与结果反馈,亦是行政资源的分配走向,或是公共服务的供给详情,均能在第一时间呈现在公众眼前,促进公众及时了解,积极参与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政务公开是公众参与的重要窗口。《方案》所设定的多元公开渠道与互动机制,为公众开启了一扇扇通往政治参与的大门。公众可以借助政府网站的意见征集板块、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交流平台,以及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座谈会、听证会、政府开放活动等形式,对政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发表见解、提出建议。这种广泛而深入的参与模式,彻底打破了传统政治格局中政府单一主导的局面,让公众的智慧得以汇聚,诉求得以倾听,真正实现了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历史性转变。

政务公开是一把精巧的“手术刀”,精准地切除政府运作中的诸多“顽疾”。《方案》指出,要重点做好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和权责清单的调整以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企事业单位、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方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的公开透明极大地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众监督的“聚光灯”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另一方面,政务公开所带来的外部监督压力能够倒逼政府内部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从而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增强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

政务公开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在信息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的当下,谣言与不实信息往往能够在瞬间引发社会恐慌与动荡。而政务公开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能够迅速抢占舆论高地,澄清事实真相,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走向。因此《方案》提出要做好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权威的解读说明不仅能加速释放民生政策红利,还能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中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政府的声音与行动,稳定公众情绪,避免因信息真空而导致的社会混乱与不安。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挑战。如部分政府部门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淡薄、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公开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在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平衡上,有时难以精准把握尺度;以及在应对公众海量的信息需求与复杂的舆情反馈时,工作机制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各部门需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审核与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质量与合规性;同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信息处理与回应的效率与效果。

《方案》是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连接政府与公众、权力与监督、决策与执行的重要纽带。它承载着公众对政府透明化、规范化运作的殷切期望,也肩负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公信力的神圣使命。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方案》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才能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

淄川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

编辑:杨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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